慈恩協會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
屏東縣慈恩協會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
第一條、提供清寒及優秀同學獎學金,以鼓勵清寒學生安心就讀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、申請對象:高中職及國中、國小在學學生。
第三條、申請條件:家境清寒且成績優良之學生。
(一)家境清寒:
市、鎮、鄉公所證明清寒者。
(二)成績優良:
1. 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(含)以上。
2. 操行成績80分(含)以上。
第四條、獎學金名額及金額:
(一)獎學金額新台幣貳仟元正。
(二)名額:國小不超過五名;國中不超過十名。
第五條、本獎學金自開學之日起20天內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第六條、申請手續:
1‧填繳獎學金申請表一份,並經家長及班導師簽名確認。
2‧繳送前學期成績證明單(正本)一份。
3‧清寒證明(學校證明、鄰長或村長證明、低收入戶證明皆可)。
* 以上資料送交教務處註冊組彙辦。
第七條、前項申請資料經教務處彙整後送交學校審查篩選,經通過確認後再推薦予慈恩協會憑辦。
若有不詳之處,請洽「慈恩協會」辦公室
地 址: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和路78號【慈恩寺】
電 話:08-8668438
傳 真:08-8669217

